中国东方总部

工作职责:

1.牵头管理母公司及一类控股非金子公司有关股权类业务;
2.围绕问题企业纾困,指导经营单位做好困境企业股权收购、并购基金等相关业务;
3.围绕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任务,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工作;
4.负责推动科技金融及绿色金融相关工作;
5.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任职资格:

1.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理工类与经济金融类复合专业背景优先;
2.原则上,年龄不超过45周岁,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至50周岁;
3.具有10年以上资本市场、权益类投资从业经历;
4.了解国家宏观经济形势、经济政策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政策,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能力,熟悉资本市场运行情况;
5.工作实绩突出,勇于开拓创新,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、研究分析能力、风险防控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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