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东方总部

工作职责:

1.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安排,完成分公司年度经营目标;
2.负责分管部门/条线的管理工作,确保分公司日常经营运转;
3.牵头推动与公司系统各单位的协同合作,增进业务资源共享;
4.完成分公司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工作地点:中国东方在全国设有26家分公司,同时在部分城市设经营部,具体见公司官网“机构网络”栏目。

任职资格:

1.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理工类与经济金融类复合专业背景优先;
2.原则上,年龄不超过45周岁,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至50周岁;
3.中共党员且具有5年以上党龄的可进入党委班子,担任党委委员;
4.应具备5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,且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(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);
5.曾担任国有大行、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,头部城商行具有管辖行职能的城市支行、地市级分行副行长以上职务,或担任头部券商、公募/私募基金、信托及其他持牌金融机构,律所、会计师事务所中层副职以上职务,或担任国有、外资以及民营等非金融企业中层副职以上职位且具有资本运营、投资等实践经验;
6.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市场竞争意识,具备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、风险防控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;
7.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任职资格核准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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