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东方总部

工作职责:

1.监督检查公司系统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、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党委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情况;
2.分析研判反映党员干部有关问题线索,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;
3.审查党员干部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和案件;
4.起草有关纪检工作方面的规范性制度文件等;
5.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注意:纪委办公室社会招聘类岗位仅可投递1个。

任职资格:

1.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经济类、法律类专业优先;
2.中共党员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;
3.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,具有国家机关、国有大中型企业经济金融或纪检监察工作经历、公检法机关执纪(法)审查调查或办案工作经历的优先;
4.敢于坚持原则、敢于担当,政治素质和组织观念强,办事公道、作风正派,责任心和奉献意识强;
5.特别优秀或获得稀缺专业资格证书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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