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东方总部

工作职责:

1.参与制定公司战略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;
2.参与公司改革发展中重大课题研究,编写相关研究报告;
3.参与起草向上级部门报送的综合汇报材料;
4.参与指导监督分公司、控股公司制定发展规划工作;
5.参与公司内部研发与规划的交流培训工作;
6.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任职资格:

1.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,博士优先,经济学、管理学、法学、理学、工学等相关专业;
2.原则上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,具有金融监管、司法等政府部门、大型金融机构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;
3.不超过35周岁,优异者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;中共党员优先;具有金融类专业资格证书优先;
4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;掌握经济、金融、法律、财会等专业知识,了解金融行业和资产管理公司监管政策;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能力和良好的公文写作与语言表达能力,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,以及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责任心,有一定的抗压能力;身体健康;
5.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的操作,能够进行一般英语阅读和交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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