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责不良资产收购、处置等相关工作;
2.负责各类型业务的市场开拓等工作;
3.负责相关金融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,拟定创新业务方案;
4.组织、实施、完成各项分管工作;
5.完成总室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1.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,财经、法律、金融、资产评估等专业;
2.具有1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,其中金融机构从业经验不少于5年,具有房地产开发、大型商业运营、不良资产处置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;
3.不超过40周岁;中共党员优先。
4.对市场开发、房地产开发、大型商业运营、不良资产处置等业务知识有相应了解。具有较强的组织、协调、沟通能力,了解经济、法律、金融、财务、企业管理基础知识;
5.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,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。
6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。